园所管理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园所管理 > 管理制度 > 正文
上海市奉贤区四团幼儿园章程

作者:四团幼儿园    文章来源:四团幼儿园         更新时间:2020-09-03 13:12:06

2015628日奉贤区四团幼儿园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园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本园依法自主管理,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实施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园全称为上海市奉贤区四团幼儿园;英文表述为Fenian district situan kindergarten;住所地址为四团镇三坎村石家坎340号;学校网址为http://www.styey.shfxjy.cn/

第三条、本园依法经上海市奉贤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隶属于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管理。

本园为全日制上海市一级幼儿园,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本园面向奉贤区教育局规定的教育服务区域内招生,招生对象为36周岁的幼儿,招生人数及编班符合奉贤区教育局规定。

第五条、幼儿园办园理念与办园目标

办园理念:在趣玩中启迪玩智 在乐学中体验幸福

办园目标:既富内涵品质又具农村特点的市郊一流幼儿园

培养目标:培养健康活泼、好奇探究、文明合群、亲近自然、爱护环境、勇敢自信、有初步责任感的、富有创意的新世纪儿童。

四幼“三风”

园风:大气包容 合作创新

教风:乐教善诱 求新崇真

学风:乐学乐玩 乐思乐做

第六条、幼儿园根据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学前教育纲要》《上海市学前教育课程指南》,实施上海市二期课改新教材,并充分利用本土资源开展“瓶玩”特色活动。

第七条、幼儿园园标:

 

设计意图:幼儿园以“快乐瓶娃”为园标。

蓝色为男孩,其卷发是变形的汉字“四”。红色为女孩,其卷发是英文字母“T”,代表着“团”。两个圆圆的、可爱的笑脸瓶娃紧紧依偎,象征着幼儿的文明乐群、乐观自信,激励着教工的团结合作,寓意着四团幼儿园美好的明天。“快乐瓶娃”充分体现了四团幼儿园的家乡文化“神仙酒”,彰显了四团幼儿园的特色课程“瓶玩”。每年828日新园落成纪念日。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

 第八条、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

第九条、园长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制订幼儿园章程和发展规划,提出幼儿园改革和发展的阶段目标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措施,切实组织实施,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园效益。

2、发挥副园长的助手作用,明确中层干部岗位职责,加强管理,团结协调,形成合力。

3、全面负责幼儿园教育、教学、科研工作,领导教职员工按照国家和上海市颁布的课程标准,加强教学管理,开展教学研究,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4、负责师资队伍建设。

5、加强幼儿园的科学高效管理,组织制订和实施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检查执行情况。

6、负责总务后勤工作,贯彻勤俭办园的原则,坚持为教育教学和教职工服务的方向。

7、发挥幼儿园的积极作用,参与社区教育活动,并依靠社区努力促进幼儿园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的协调一致,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8、及时了解国内外有关托幼工作的信息动态,吸取经验,改进工作。

9、支持配合并发挥党支部、工会、妇女、团支部等群体组织的作用,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0、处理园长职权内的其他一切事务工作。

第十条、本园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领导本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

第十一条、本园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凡属教职工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都应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

本园工会作为教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幼儿园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副园长协助园长做好管理工作。

本园设置保教、科研、家教、03早教、安全、工会、人事、团支部和后勤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园长定期召开园务会议,审议本园章程、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其他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事项。

本园根据办园实际需要建立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由保教、医务、财会等人员的代表及家长的代表组成,参与审议上述决策事项。

第十四条、本园实行园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幼儿家长、社会公众对本园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十五条、本园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教职工

第十六条、本园教职工由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事务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等组成。

第十七条、本园依法实行幼儿园用人制度,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等均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

本园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设置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十八条、本园依法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者解聘、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

第十九条、本园教职工除享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下列权利:

1、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根据幼儿园发展规划,结合班级幼儿的实际情况,制定和执行保育教育工作计划,按照一日活动要求,带领幼儿开展各项活动,开展保育教育改革和实验,促进幼儿园发展。

2、参加教育教学科研活动、备课组活动及班务会,并充分发表意见

3、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4、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幼儿园管理,对幼儿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幼儿园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5、按规定使用幼儿园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保育教育用品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条本园教职工除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幼儿园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保育教育工作任务;掌握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努力成为一名研究型的教师,以适应幼儿教育现代化的需要。

3、以教书育人为己任,尊重幼儿人格,指导、管理本班幼儿生活,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全面关心每个幼儿的健康成长,严格遵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幼儿园的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和幼儿园的相关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规定的义务。

4、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

5、践行以幼儿为本的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保育教育水平。

第二十一条、本园健全教职工的权利保护机制,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幼儿园可通过设立教师申诉或调解委员会等制度,对教师权利进行救济。

第四章  幼儿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幼儿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一日活动中获得公正评价。

4、对幼儿园、教师侵犯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三条、幼儿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幼儿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健康活泼、好奇探究、亲近自然、爱护环境、勇敢自信、有初步的责任感。

4、遵守所有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第五章  幼儿园与家庭、社区

第二十四条、本园主动与社会、家庭保持联系,加强幼儿园、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1、建立健全园家长委员会,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商讨幼儿园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听取并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2、制定教育基地工作制度,组建“四团幼儿园社区教育基地”,使教育社会化,从真正意义上打破幼儿园与社区的围墙,整合社区资源,促进幼儿发展。

3、社区教育基地活动的实施,确定社区教育基地内容,签定协议,与基地单位签定正式规范的协议,明确对方为本园社区教育基地,约定双方的责任等。

第二十五条、本园建立与家长联系的制度,指导家长正确了解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内容、方法,定期召开家长会议,并接待家长的来访和咨询。开设园长接待日、家长学校,家长做一天教师,亲子活动,建立家访、约谈制,幼儿成长档案,开设家园联系栏,家校互动、家园网站建设,设立加加服务卡,家长问卷,播放哈哈新闻。

第二十六条、本园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家长选举组成家长委员会。本园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

件,保障家长委员会履行参与幼儿园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幼儿园与家庭等职责。

第二十七条、本园加强同社区的联系与合作,宣传幼儿教育的知识,支持社区开展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争取社区支持和参与本园建设。

1、专人负责。每个社区基地都要有一个负责人进行管理和调控,必须设有双方直接的联系人,可以进行及时的沟通、联系。

2、落实社区教育基地活动。制定每次活动的方案、组织活动、加强联系等。

3、定期参加幼儿园组织的社区基地联络员会议,了解幼儿园的园务计划、学期工作重点、教育教学情况。为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适合的基地活动。

4、每次活动前要向幼儿园教师了解活动的计划或方案,使每次活动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

第六章  幼儿园资产与财务

第二十八条、本园开办资金为人民币115万元。

本园为财政补助,具体经费来源包括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二十九条、本园建立经费预算和决算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经费预算和决算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并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园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条、本园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物价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行政事业性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三十一条、本园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园对侵占园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幼儿园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依法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对幼儿园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十二条、本园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园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幼儿园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事宜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矛盾,均以法律法规或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的修订由工会提出,经教职工大会审议,园务会议通过,报奉贤区教育局核准后生效。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本园园长室负责解释。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沪公网安备 31012002004200号